作者:上山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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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是以消费税为主体的税收体系。生产企业没有增值税的负担,主要税种是所得税。因此,美国没有所谓的出口退税的概念,为了这个,中国与美国等这样的一些国家经常会有“出口补贴”的摩擦。美国各地主要的财政收入是消费税。消费税的好处是只要人在哪里,消费就在哪里,地方政府就会有收入。因此,美国的政府比较“喜欢人民”,人越多,财政收入就越高。
我国是以增值税为主体的税收体系。好处是征收起来比较方便,抓住了几个企业,税收就得到了保证。但坏处是会扩大地区间的贫富分化,因为地方税收越多,越能向企业提供税收优惠。大家都知道,深圳市企业多,税收也多,自己花不完。怎么办呢?深圳的税务机构一般到10月份就开始自由活动了,因为税收完成了,再征收,反正主要是上缴的,对地方没有什么意义。但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就不是这样的,他们经常越是年底,税务机构越是繁忙,如果当年的税收完成不了,有的地方就会收一种“预收”的税,就是把第二年的税提前征收一下。这样的结果,就是欠发达地区的企业就被迫到发达地区去发展,这样就出现了“总部经济”的概念。总部经济进一步加剧了地区间的分化。
还有一个非常不好的结果是,因为消费不用缴税,这样地方政府认为管理老百姓都是一个负担,所以许多地方的基层干部实际的操作办法,就是尽可能地把居民赶走,他管理的人越少,“麻烦”也越少。这样的促使人口从落后地区向发达地区迁移。就举疫情管控来说吧,免费核酸要花不少钱吧?这些钱主要是地方财政负担的,很明显,人口越少,花这个钱当然越少,财政的负担越轻。
中国进一步的发展,必然要走消费税的路子,这是保证经济和社会均衡发展的内在的要求。但消费税征收起来的确是比较麻烦,许多人担心收不上税。但不这样做,“共同富裕”的目标根本实现不了。有些专家把共同富裕理解为让企业少一点利润,这不是无知,就是误导。造成地区间、行业间贫富分化的主要原因,不是所得说,而是增值税(消费税)。增值税必然导致地区间更加的分化,而消费税可以拉平地区间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