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场与欢迎
各位同学,我们欢迎潘校长和马老师进场。
各位好!首先,我要代表东吴大学师生,欢迎马前总统重返东吴。每一位专家、教职员在东吴服务都会有一个教职员编号,马老师的编号是8600032,这代表马老师是民国八十六年进入东吴的第32位同仁。在此,我宣布,自今日开始,马英九教授这个教职工的编号重新启用。
马老师当时所开设的国际公法课程内容主题丰富,深入,谈吐幽默,深受学子欢迎。马老师专攻国际法,学术专业深厚,而其先后曾经担任的职务与历练,更无需赘言。学校能够请到如此兼具专业与实务、高度与广度均厚实的学者,真的是师生的福气。
近来,外界对本人聘任几位讲座教授有些议论。东吴聘人一向不论立场,只谈学术。过去,政党颜色多元,东吴校园内色彩缤纷,而目前校园里蓝天绿地就是最自然的风景。520政党轮替后,几位教师学而优则仕,而具备丰富学识与行政历练的卸任官员仕而优则学,角色交替纯属平常。
曾经有人打趣地问我说,东吴校内开会是不是经常会吵架、大动干戈?事实上全然不然,大家立场归立场,但在学校事务上,都是互相尊重与合作的。蔡元培先生曾经提到,大学之所以伟大,主要的意义是指大学校园中学术自由、兼容并蓄的伟大价值。
许多具有自由色彩的学子都曾经在东吴任教,放眼望去,眼前各位如数家珍的有谢志伟老师、罗致政老师、吴志中老师、徐永明老师、张启晨老师、盛治仁老师、罗一龙老师。更早一点的重要人物,只要追溯到端木凯校长、张佛泉校长、两位顾校长。端木凯校长曾经邀请民进党的创党元老费希平老师到东吴任教,而张佛泉校长首创二二八纪念音乐会,也邀请李敖先生在东吴任教。因为这些东吴前人在学校树立的风范,让我们东吴拥有一个自由、开放的学风与多元包容的校园环境。
我们非常荣幸,近两年来,校园里接连请了几位元首级的人物在东吴献身、开讲。2014年5月,李登辉前总统就在现在这个场地主讲“第二次民主改革”。今年4月15日,马英九总统卸任前,在城中校区参与“南海争议与国际法”研讨会。今年4月29日,蔡英文总统就任前也应邀到安素堂参与傅正老师的追思纪念会。蔡总统也曾经是我们东吴法律系的专任老师,她的职工代码是7200048。而今日9月26日,马英九总统正式以马老师的身份返回东吴,进行第一堂的专题课程。回溯这些过往,东吴的师生真是非常的幸福。
今天,东吴大学可以有如此不同颜色、不同背景的知名人士在学校服务,这是东吴最棒的资源与特色。我们要感谢前人为我们留下的学习榜样与最佳的风度典范。我们的言论无论是什么样的主张,无论观点差异有多大,我衷心确信每一位东吴人都能够展现尊重的气度,共同维护东吴这个自由开放学风的珍贵传统。
最后,请各位再一次以热烈掌声欢迎马老师的第一堂课——“台湾的国际法定位”。
马英九教授演讲:台湾的国际法定位
潘校长,各位东吴大学的老师,跟各位收看网络直播的网友朋友,大家午安,大家好。
今天是我卸下八年两任总统的公职,并且结束三十五年公职生涯的第一次学术演讲。我感谢东吴大学邀请,并且做适当的安排,能够就台湾国际法地位三百九十二年的大事纪来做一个专题的报告。
这不是一个新题目,台湾的国际法地位在过去已经有很多的讨论。不过在去年这一年,因为政府跟民间纪念抗战胜利跟台湾光复70周年的时候,在许多历史的问题上,我们发现还有一些可以厘清的地方。更何况从去年十二月太平岛的法律地位问题引起讨论之后,也有类似的情况。所以我仔细思考之后,深刻的感觉到,也许有这个必要找机会来做一个说明。东吴就提供了这个机会。
我的做法是从荷兰人到台南的1624年开始,到今年2016,一共三百九十二年的时间。以这个大事为经,以国际法为纬,经过查书跟分析,找出台湾的国际法地位在不同的历史阶段,有哪些值得我们关心的项目。
我的方式是先分两个部分。第一个部分,我大致上希望能够以20分钟的时间把大事记很快的走一遍。然后,我以提问的方式,准备了22个问题来请教大家,然后从这个里面来交换意见。我想这样的方式也许比较能够激发讨论,激发不同的看法。
那么我想我的开场白就到这个地方,那我们现在就开始我们的课程。
这就是我要跟大家报告的三百九十二年的这些历史。
一个国家如果没有国际化,它就不会有国际法定位的问题。而台湾的国际化基本上是被动的。在大航海时代,在欧洲,尤其是西欧几个国家主导的情况下,我们开放了门户,也开始有了这个问题。当然各位耳熟能详的是1492年,哥伦布发现新大陆;1519年麦哲伦环航全球。他们打开的新航路,也为欧洲的国家提供了新的机会,去追求贸易跟殖民的机会。而就在这个时候,台湾有机会扮演了一个角色。
我看了一些资料,他们说大家都知道台湾为什么叫做福尔摩沙,是葡萄牙人经过这里的时候就发现这个岛真漂亮,我相信他经过应该是西海岸。当时他有一个航海官,一个荷兰人,奉命把这个画在他的海图上,他回到欧洲之后,就开始用它。自从他开始叫Ilha Formosa之后,就取代了其他的名称,变成大家所习惯的用法。那葡萄牙文Ilha Formosa就是beautiful island的意思。
这还只是大航路的发现,跟可以说当时的形势变化,更重要的就是在法律方面的变化。各位都知道1648年威斯特伐利亚条约签订,这个条约是神圣罗马帝国跟法国、瑞典签的一个条约。一方面结束了欧洲非常惨烈的宗教战争——三十年战争,另一方面,神圣罗马帝国几乎解体了,但它出现了一些前所未有的概念。第一个就是民族国家(nation state)。因为在罗马帝国之下,有很多地方其实都是它的诸侯,但现在他们都可以具有国家的地位,而且国跟国是主权平等的,不但是主权平等的,而且还有一些基本的概念,比如说像条约必须要严守这些概念,慢慢出来。当然也激发了许多的学者。
我们特别重视一位就是Hugo Grotius,我们通常翻成格劳秀斯、格老秀斯或格劳秀士,他是一个荷兰人。他在1625年写的《战争与和平法》成为当时最主要的一本国际法的教科书,在当时就再版了45次。这位先生很特殊,11岁进莱顿大学,15岁在法国拿到博士,是非常特殊的一个人。然后他后来跟英国的学者辩论,到底应该是海洋自由还是海洋封锁,结果他获得了胜利,使得海洋自由论成为当时世界的趋势。他也同时成为现代国际法跟现代海洋法的始祖。
我想就是前面有一段是所谓的大航海时代,另外就是国际法的发展,这两个凑起来之后,才使得我们后面的这个戏能够演的下去。
其实西班牙人到台湾北部的时候是1626年,他到和平岛那边建了一个城镇,叫做圣萨尔瓦多,后来到淡水,建了后来红毛城的前身。不过时间短,他只有十六年,因为荷兰人比他早来两年,一听说西班牙来了,荷兰人就很紧张,所以千方百计把他们赶走,因此他只待了十六年就结束了。
荷兰人到台湾之前,其实台湾已经有汉人跟原住民,那都,其实有些汉人其实是海盗,包括颜思齐跟郑芝龙,郑芝龙就是郑成功的爸爸。郑芝龙投降明朝以后,就把地方留给了荷兰人。郑成功他在大陆反清复明,稍遇到一些挫败,他就跑到澎湖,然后到台湾来,在1661年,花了9个月的时间攻下了热兰遮城,那是荷兰在这边,等于说是首都。他还签了一个合约,一个和平条约,那个时候实在是很罕见的,还有18个条文规定结束战争状态,财产怎么处理,人员怎么处理。所以他的统治在我们学国际法的来看,是比较具有主权含义的。
再来就是郑成功,郑成功也很特殊,他是中日混血,妈妈是日本人,他的爸爸就是郑芝龙。他后来受到南明,就是明朝晚期唐王隆武帝,他姓朱,所以隆武帝是叫他朱成功。然后再来就是另外的永历帝封他为延平王,就他实际上在南明算很重要的臣。他把荷兰人赶走之后,他自己就开始治理。而整个过程看起来很让人觉得那是一个王国,很重要的,他没有另外成立一个国家,他还奉明朝的正朔,就是永历,他的年号还是永历,这点很,等等我会根据这个来问大家一个问题。
郑成功其实不在这边,不到一年就死了,他传给他的儿子郑经。他在这边治理其实推动了很多重要的东西,他有一个很重要的谋臣叫做陈永华,他引进了儒学,福建的。然后他采取兵农合一,这些我们都不详细讲。但是他的孙子郑克塽,后来清朝派了施琅来攻打,因为他跟施琅有一些家族方面的恩怨,施琅的爸爸跟他哥哥都被郑成功杀了,所以施琅就攻下来了。攻下之后,到底台湾还要不要由清朝治理?当时朝内有两派意见,那么施琅是强烈的主张,他写了1800字的奏折,很著名的,叫做《攻城台湾弃留疏》,强烈的主张基于战略跟经济的考虑,希望清朝能够把台湾留下来。后来康熙帝听了他的意见,所以他们在那儿做设计,一方面,府治在金山的台南,军事上设台湾镇府,上面又设跨海的台厦兵备道,至少表面看起来是很重视对台湾的防务。那后来实际上并不是这样。
再来就是一个很重要的考验了——牡丹社事件。牡丹社各位知道是在台湾南部屏东的原住民的社区。那年刚好有琉球人出海,没想到碰到台风把他们吹到了牡丹社。牡丹社是在靠近台东这边的屏东,结果他们有64个人,一上岸了,求助的时候有54个被原住民杀害了,其他的被汉人救了以后,送到了琉球去。
这个日本人就很生气,那个时候日本还没有并琉球,但是1871年日本到1879年明治维新之后,他才去并琉球。所以他就想借这个名义来试探一下台湾,他就跑到清朝,他们说我们的人被你杀了,清朝居然告诉他们了,说这个是化外之人,说你要干嘛你就干嘛好了。结果他们真的就派了3600的官兵来攻打这个牡丹社。其实我们原住民也抵抗了一段时间,打了两个月,那原住民当然有相当多的损伤。那日本人大量的死于疟疾,所以他也打不下去了。
就在这个之前,清朝特别派沈葆桢——船政大臣来处理这个外交的事情,后来也派另外一位大臣在北京跟日本签了一个《北京专约》,赔了大概五十万两,包括军费跟人员、琉球人员的死伤。但中间有一点很糟糕的就是他承认日本出兵是“保民义举”,等于说承认日本对琉球好像是保他的民,这点对后来我们的谈判很不利的。
这个事情发生之后,沈葆桢他倒是一位很了不起的一个重臣了,他来台湾的时间也不到一年,可是他处理完这个时候,一方面加强台南的防务——亿载金城是他建的。另外,他决定把台湾的政治中心从南移到北,把淡水、新竹纳入整个台北府。然后,在军事上也做了一些措施,所以他后来做的这些东西,后来对刘铭传把台湾打造成全中国最进步的时候有非常大的帮助。
再来就是中法之战了。他有两个战场,一个是在越南跟广西、云南一带,一个在台湾,一边是陆战,一边这边海战兼陆战。法国之所以在那边,主要是我们希望清朝同意把整个越南都给他,那其实已经给的差不多了。但是当时李鸿章未置可否,所以打就打起来了。打起来之后,他们要当时的本来是陆军的法军的指挥官孤拔(Anatole-Amédée-Prosper Courbet)指挥海军,把他的舰队结合起来,变成远东舰队。一方面先打福建的马尾,把那边的造船厂,还有当时南洋舰队全部歼灭。然后再回头来打基隆跟沪尾,沪尾就是淡水。
他打基隆的时候,我们刘铭传是特别来做这个事情的,所以在基隆的石头都做了很多的炮,也打中了他们几发,可是他们的确是非常的精于炮击,基隆的炮台通通被他们打完,他们就派海军陆战队上岸,可惜他上岸之后,没有料到我们有伏兵。或者说开玩笑,我说他没有读过《三国演义》,不晓得什么叫做空城计,结果遭遇伏之后又退回去,然后他又来打沪尾,就两边都在进行。
沪尾的话,刘铭传做了一个战略性的决定,放弃基隆守沪尾,为什么呢?基隆到台北,现在是有高速公路很快了,那个时候要过来很不容易,他认为他们过不来,但是淡水的话就不一样了。如果淡水被他拿掉的话,他沿着河岸平原到台北来讲,等于是探囊取物,所以把重兵放在淡水。当时他几员猛将,包括著名的湘军的将领孙开华都在淡水。还好钟开华他们非常的称职,法军打了十几个小时的炮,把所有的炮台打完了,派600个陆战队上岸。就没想到我们埋伏在树林里面的湘军跟淮军的悍将一涌而出,结果把他们,据刘铭传自己的奏折是打死打伤了300多人。他们本来以为到中午差不多就可以拿下来了,旁边都是人家观战的,很多那些洋行的职员都待在山上,看看表,说差不多到下午这个就会被占领了。有没有想到达到差不多11:45的时候,他们的指挥官就说我们需要援助,没有援助的话就撤兵。就撤的时候,法军还有一还曾经在船上发炮过来打上了他们自己的船。
那一次他们可以说是大胜,沪尾大捷能成为在晚清重要的一个战役,虽然人不多,但是非常关键性。孤拔就不敢再留在这里了,他就去打马公,马公当时很容易了,大概打死打伤了300多人就占下来了。没想到在马公最厉害的不是中国人或者是兵勇,而是什么,是痢疾。他6个月以后就过世了,他那年才58岁,是法国很重要的一个将领。回去死的时候,还把遗体一路走到新加坡,到亚丁,到苏伊士,到欧洲,沿路都有人在祭拜。他到了上岸之后,坐火车到巴黎去,沿路也是停下来,让民众祭拜。他是一个非常非常著名的将领,在澎湖的街上还有一个纪念碑。
这个东西最大的一个冲击在哪里了?但在陆路部分,我们这边孙开华是身先士卒,别忘了跟大家报告,他老兄是当时湘军他的部队里面举重比赛的冠军,所以孔武有力到一个程度,他自己上阵,把法国的长官的头砍下来到这个地步。
孤独有偶,在镇南关,在谅山,清军特别征调了这个冯子材,他已经67岁了,带他两个儿子拿着长矛去冲锋陷阵,就居然把法军打退了,把法国的总理逼下台。那这也是很不容易,我们晚清能够打胜仗实在是不多,这是两个非常特殊的例子,但也因为那时候还有黑旗军的帮忙了。
但无论如何,在战场上先败后胜,可是谈判桌上还是让法国把整个越南拿去了。当时国人都非常痛心,其中有一位痛心的叫做孙中山,看到这个之后,他产生了颠覆清廷之意。他才19岁,那一年开始比较早熟。
然后到了甲午战争,1894年之后,那么他那时候他去檀香山成立兴中会,他只有28岁。各位都没有想到十八年后中华民国就成立,在当时是天方夜谭。那个兴中会里面有会计,有餐馆、旗舰店的老板、伙计,没有想到会有这个能力。但是他那时候宣言里面有句话很重要,他的誓言是“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建立合众政府”。但是他的宣言里面特别讲到,“近者入寇,强藩压境,堂堂华夏不耻于邻邦,文物官商被侵于异族”,讲的就是甲午之战,实在是清廷太弱了,一下子就整个垮掉了。所以这是一个关键的两件事情,使他想要救国的话,只有革命才有可能。一个是中法之战,一个就是甲午之战。
甲午之战的结果大家都知道了,割让台湾。可是大家可能不知道的,就是从日军登陆,一直到十一月拟定大势,前后将近6个月的时间是台湾有史以来最大的一场杀伐之战。因为有一个政策叫做“三光扫荡”,杀光、抢光、烧光,然后无差异歼灭。所以当时学者估计,死亡的人数应该会接近有10万人。我常常说台湾人抗日跟抗战早于大陆人四十二年,卢沟桥事变是隔了四十二年。而在这里,死亡人数将有10万人,按当时台湾的人口255万左右,差不多是3.9%。根据外界统计,抗战八年在大陆死的差不多也是这个数字,所以这非常值得我们注意的。
广州起义是因为乙未割台,割让台湾的关系。
接下来就是辛亥革命成功了,成功之后,国父被推为临时大总统。不过他时间很短,他就做了两个半月,然后再来就是他,民国十四年,1925年逝世,他逝世的时候遗嘱里面最重要的就是要争取到跟各国平等,因为他认为我们是次殖民地。而且他在这一段时间里面,凡是提到台湾的时候,都是以“失地”——失去的土地。所以人家问我说你们什么时候开始想到台湾的?其实他那个时候就在想。
他去世的时候,北大的台湾同学会做了一首挽联,写的真好。“三百万台湾刚醒同胞,微先生何人领导;四十年祖国未竟事业,舍我辈其谁分担”,什么叫做“未竟事业”,当然就是收复台湾了,很清楚。写的人是谁呢?是后来《国语日报》的发行人洪炎秋先生,他当年是留学北大的。
日本在甲午之战,本来想连辽东一起拿下来的,结果法国、德国他们干涉,说你不可能,不能拿这么多,所以他就没有把辽东拿过来,但是又要清廷多赔他三千万两白银,让他用这个钱来推动他的财政改革。所以到了“九一八”的时候,他始终没有放弃对东北的野心,所在在“九一八事变”之后第二年就成立了伪满洲国。
成立伪满洲国之后,其实那个时候全世界有80个国家,有23个是承认伪满洲国的,不过英美是强烈的反对,绝对不可以对这种非法的变更加以承认。美国的当时的国务卿史汀生还发表了一个叫做“史汀生宣言”。
我们蒋中正委员长什么时候开始想到要收复台湾的?我就列了几件,他是民国二十二年,第一次在他日记里面就写到,他说这个“收复失土”,二十三年、二十五年都有。那个时候出现到一个“恢复高台,巩固中华”的说法,“高”是高丽,“台”是台湾,就把这两个放在一起也很有意思。
然后这个概念到了七七事变的第二年,在国民党第五次全国临时代表大会的时候,正式的“恢复高台,巩固中华”变成抗战的目标。其实这个非常重要,关键性,没有这个的话,后面的光复台湾都不太可能。
卢沟桥事变之后,我们对日过了四年才对日宣战,所以非常的非常辛苦。但是一宣战,就是说很重要的一个宣誓,就是日本跟中国所签,所有有关两国关系的条约、协定跟合同都同时废止。话说回来了,马关条约不是说废就废的,但他表示这个意愿也具有非常重要的战略性。
实际上我们参战之后,其实表现的不错,不论是在缅北,在其他地方跟盟军合作的很好,所以他们决定要放弃在中华民国的这些不平等条约,尤其是治外法权。签约的日子,我们跟英国、美国分别签1月11号。我顺便问一下各位,知道1月11号现在是什么日子吗?有没有知道?没有人知道?“司法节”。因为从那天开始,美国在华的法院就停止营业了,以后外国人犯罪跟中国人一样,都受我们法院管辖,所以我们司法权真的独立了。
开罗会议跟开罗宣言,这个会议的关键是什么呢?当时把一个非常贫穷落后的中国地位一下抬到了世界大国的地位。在这个开罗宣言之前,本来像俄国跟英国都并不很希望中国有这样的身份的,不过美国是强力的支持,他知道中国的重要性,尤其是未来如果发生战争的话,我们会非常的关键。
开罗宣言里面很重要的一点,就是通过了一个宣言,他写的就是“对日作战的目的是要使日本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东北四省、台湾、澎湖群岛等归还中华民国,其他日本以武力或者贪欲所攫取的土地,务将日本驱逐出境”。这是第一次在国际的文件里面,用这么清楚的文件说,你从中国割去的土壤要还回来,这个绝对不能少,这个到后来整个台湾的定位上又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各位看这是开罗宣言,开罗会议的时候照一张照片。这位先生,有人知道他是谁?王宠惠先生,他的墓园就在东吴,我等等有机会再来告诉他他有多伟大,他是非常重要的一个一个,我非常崇拜的人,非常了不起的。他当时是全国最高军事委员会的秘书长,开罗宣言当中这一段的谈话主要是靠他的努力。
德国投降,5月8号。
波茨坦公告,这个也非常重要,这个是盟国对于日本的最后通牒,也就是说我要你赶快无条件投降,你不投降的话,我就可能采取非常严厉的惩罚措施。那这个对我们来讲是什么意义呢?所谓波茨坦公告的第八条规定,“开罗宣言之条件必须实施”,这个是非常重要的,所以波茨坦公告把开罗宣言拉进来了。
然后日本天皇宣布在8月15号以录音的方式宣布要无条件投降,但是他特别提到他接受波茨坦公告,这非常关键,非常关键。
这是他自己公布的,但是正式典礼在下面,这是日本向盟军投降,是在1945年的9月2号,在东京湾的美国战舰密苏里号。这位先生是谁呢?是日本的签约的代表,外务大臣重光葵,他做过驻华大使,他拿一个拐杖,他的脚在驻华的时候被人家行刺,把脚几乎炸断了。这个日本的降书非常重要,降书里面有两个地方提到他们接受波茨坦公告,这个降书也成为我们到现在谈台湾地位非常重要的一个文件。
这次在那个密苏里舰的第二个甲板上,坐在那边签字的是麦克阿瑟,他是盟军司令。我们派去的军令部长徐永昌将军,他是第3个签字的,就是日本人最先签,因为他降书当然先签,然后盟军最高统帅麦克阿瑟,再来就是我们,比如我们是出力最多牺牲最大的一个国家。
日本向中国投降,是在一个礼拜后,9号,在南京中央军校旧址的大礼堂。大家都说,就是稍微懂一点的说这个是冈村宁次,对不对?不对,他不是,他是谁,他是小林浅三郎。冈村宁次是签字人,但是呈递降书是他的参谋长,小林浅三郎。
这是10月25号,日本总督安藤利吉向台湾行政长官陈仪也是投降。
现在一个问题就是说那从民国三十四年,10月25号开始,一直到后来我们跟日本签了《中日和约》,七年的时间,我们做了哪些重要的主权行为?这又跟我刚讲的很重要。
第一个你看,第一个就是恢复台湾为中华民国的一省。第二,台湾跟澎湖的人恢复中华民国的国籍,并且回溯到前一年10月25号生效。第三,选举制宪国大代表17人。那个时候我们正在南京开制宪的会议,这里面有些人像张七郎、谢娥、李万居,黄国书都是非常著名的人,他还有候补的。再来就是制定中华民国宪法,我们有17个来自台湾的代表参加,然后实施中华民国宪法,然后在台湾征兵、缴税。同时在当时因为国内实施戒严,第七点就最重要的什么呢?就是发布《台湾省各县市实施地方自治纲要》,实施省市、县市长民选。
这是中华民族有史以来第一次人民用投票的方式直接选出自己的父母官。日据时代有选举,不过是间接的,限性别、限财产。这些这个是跟我们宪法现在所说的平等、直接、无记名是完全一致的。那当时很怕办不好,所以省政府就先挑花莲来办。他们想说,万一办砸了,台北不会马上知道。结果先办市、县议员选举,选了十几位办的很好。接着就是市长选举,选出来市长叫做杨仲鲸,很有趣的一个人。所以花莲其实是台湾民主的圣地,最早开始实施这个地方自治的。
然后再来更重要的,我们“三七五减租”、“耕地放领”、“土地改革”。这个改革,我们刚刚讲投票是中华民族5000年来第一次,这个土地改革是商鞅“废井田,开阡陌”之后的第一次。换句话说,土地不再集中在少数人手上,这个改革一直到今天来讲都非常的了不起。你去看看拉丁美洲跟亚洲许多国家,全国的土地还是集中在少数人手上,我们从那个时候开始已经慢慢改变了。
“二二八事件”这个事情发生当然非常的不幸,在民国三十六年的2月28号,那么细节我就不讲了,但我讲它发生了什么影响。当然会冲击到政府跟民间的关系,对这个省籍的冲突也有负面的效应。但它有一个正面的作用,就是促使省、县市长民选尽快实施。那个时候他们的调解委员会有做这个建议。蒋中正在他日记里面也特别讲到了,省那个县市长民选开始做。所以就为什么我们县市长民选开始做,是在韩战爆发之后,那个时候风雨飘摇的时候,怎么会想来办选举呢?就是以前做的承诺非办不可。民国三十九年的十月办花莲的选举。
宪法制定之后,其中有关我国领土的第四条,“中华民国的领土,依其固有的疆域,非经国民大会决议,不得变更之”。等到后来修宪,我们宪法增修条文进去之后,国民大会来改,会来改人立法院,但基本的精神还是没有改变。
中共是在三十八年十月一号成立的。
古宁头大捷,成立之后,中共他花了四天的时间就攻下了厦门,所以他想说两天就可以打下金门,就是他们这个计算错误。打了三天,大概他们战死了大概4000人,被俘的也差不多这个数字,非常不大的仗,但是对于两岸形成这个隔海分治的格局是关系非常重大。
中央政府迁台,那个时候中共成立之后,我们从南京迁广州,十月迁重庆,十月迁成都,最后在12月7号,迁到了台北的政府,正式的从大陆迁到台湾。
在这段时间里面,在这在韩战发生之前,美国政府对于中华民国政府统治台湾不但没有意见,而且非常的支持,认为不需要签合约,也可以做到。
这是杜鲁门,他开完记者会后,他的国务卿艾奇逊在下午接着又讲到,他说蒋介石在台湾行使统治权,我们盟国都没有提出任何法律上的质疑。
蒋中正总统他下野了一年多,他前一年二月下野了,3月1号他恢复行使职权。
然后韩战就爆发了。韩战是在1950年的6月25号爆发之后,对我们最大影响在哪里呢?他杜鲁门宣布,他要防止海峡两岸相互攻击,并且派第七舰队来协防他。另外一点,他讲了他台湾的地位还要等到太平洋的情势安定之后,再透过盟国的协商,或者是联合国安理会来决定,这个是“台湾地位未定论”出来的一个重要的历史事件。
当时我们外交部长叶公超一方面感谢你要协防台湾,但是也表示我们根据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和日本降书,台湾是中华民国的领土,这个跟你们的看法不一样。叶公超各位都知道是名外交家,他讲话也很有分寸。
《旧金山和约》这个是48个国家的,他在1951年9月8号签了约,可是我们没有参加,我们没有参加,中共也没有参加。因为当时没办法确定要谁参加,两边他都说都代表中国,两边都没邀,两边都没有邀。所以在《旧金山和约》里面,当日本说放弃台湾、澎湖、南沙、西沙的时候,并没有说给谁,并没有说给谁,为什么?因为我们两个都不在,但是太在第26条埋伏的一个解救的办法,就是说参战国可以个别的跟日本去订约,我们就是其中之一。所以我们在这个这是1951,我们在1952年的4月28号就跟日本定了《中日和约》,而那天也是《旧金山和约》生效的日子,我们在他生效前7个小时签的约,签约地点就是台北的宾馆。这点非常重要,因为这个。
我们《中日和约》中间当然既然跟我们签,当然台湾他不可能不承认台湾是我们,可他不愿意讲出来,他觉得他不要承担比《旧金山和约》更大的责任。不过里面都讲到,比如说第一废止了马关条约,这点非常非常重要。第二,台湾、澎湖人民的国籍变成有中华民国的国籍。最重要的在他的一个照会第一号规定,本合约适用于中华民国在现在或将来控制下全部领土,当然就是指台湾了。所以有了这个合约之后,这个问题应该是解决了。
接下来我们在1954年12月3号,我们跟美国签了《中美共同防御条约》,这个对我们来讲是防卫台湾那个很重要的保证。那么在这个条约里面也说明了,它适用的范围是属于中华民国领土,也包括台湾。
美国后来就希望能够跟中共解决有关台湾的问题,跟他在日内瓦后来在华沙一共谈了,差不多1955到1969,谈了十多年都没有结果。中共说台湾是我们内政,你们不要干预我怎么做,你能不能不能干预。美国说这个东亚的和平非常重要,一定要和平处理,这双方没有共识。
联合国这一跳又是到了1971年联合国开大会的时候,通过当时叫做“排我纳匪案”,把中共纳进了联合国,我们就被排除了。我们被排除不是指不是指不能参加联合国大会,联合国所有的机构、专门机构,我们都不能参加,而且我们台湾的统计数字也不能够进入联合国的统计里面,这点是对我们来讲是非常不公平的。
这是1972年,尼克松跟周恩来在上海签的《上海公报》,《上海公报》一个非常重要的就下面这一段,“美国认知海峡两岸的中国人都认为只有一个中国,而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美国对此立场不表异议”。他说,“we do not challenge that position”。然后美国重申其力在于台湾问题,由中国人以和平方式自行解决,这个是美国几十年来一贯的立场,但这个立场非常重要。
日本跟中国建交,日本跟中国建交的时候,这个他对于中共所说这个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或者一省呢,他说我们充分理解并尊重,但他没有说接受,这是他还保留一点空间。
日本那个首相,外相的大平正方,他说《中日和约》因为已经没有意义,再留下去了,就把它废止掉,这点让我们非常气愤。
台日断航。但是在六十三年,那个也是大平正方,在议会里面答复质询的时候,人家说中华航空公司飞机上漆的那个国旗,我们承不承认,他怎么说,他那是他的商标。结果我们国内非常的愤怒,我们政府立刻下令中日断航,台日断航。那年我刚好留美,本来飞机要经过那个东京到美国去的,就改成经过关岛,我觉得蛮好,因为平常没有机会去嘛,就看看当年大战的时候的一个重要的战场,我都很有兴趣。
但怎么办呢?大概断航断了一年多,最后商量好由继任。他的外相宫泽喜一答复同一个问题,找一个议员问同一个问题,那个是不是,这是不是商标?他说凡是跟中华民国有外交关系的,都承认那是中华民国的国旗,那就好了,就这样的关系,才一年多的时间。不过那次这个整个后面都是蒋经国先生在运作的,我觉得那次他做的很漂亮。
美国跟中共建交,这是在1979年的11月1号。同样的问题,他承不承认中共对台湾的主张呢,他没有用“承认”这个字,没有用recognized,他用什么?acknowledge。本来在《上海公报》时他就用acknowledge,大陆把它翻成“认知”,而认识到这都没有问题。等到到1979年的时候,大陆把它翻成什么,翻成“承认”,这个就不一样。如果你从把“承认”再翻回到英文的话,又变成recognized,这个时候变成他接受了。事实上不是这样的,就后来人家去问那个,问美方说,哎,这个字你们不同意的字,你们接受吗?美方说我们尊重我们采取英文的版本,所以他不管他用中文怎么用,这是这是美方来看。
美国通过《台湾关系法》,《台湾关系法》是保障台湾安全非常重要的一个美国的国内法,一方面他可以继续出售武器给我们。还有一点很重要,各位在场学法的同学可能会关心,我们过去中华民国政府要在无邦交国家进行诉讼非常困难,常常认为我们没有所谓的“当事人适格”。有了这个之后的话,我们在美国的法律或者法院里面都被视为是外国或者外国政府。这点是非常重要的。这也是使得我们过去建交、断交所产生的负面效果通通都没有了。我想到这个等于说在某种意义上,把撤回承认所带来的不利的效果一笔勾销,这个在外交史上和国际法上是非常罕见的。
“八一七公报”是因为也是关于美国对台湾的军售。那个时候里根当总统,后来中共要求你要停止对台湾军售,那美方你这个有困难,所以他们达成一个共识,慢慢的减少,但是并没有一个期限。他对我们有六点保证:第一,不设这个截止期限;第二,不先跟中共咨商,卖就卖,不会跟中共先打招呼;第三,不修改《台湾关系法》;第四,不做两岸之间的调人,就是协商的调人;第五,对台湾地位不采取立场,这非常重要,非常重要;第六,不压迫台湾跟中共谈判,这就是属于我们常说的“六大保证”,到现在为止都还有。
这边就讲到在过去从1970年代开始,跟中共建交的国家大量增加,跟我们的是大量减少,这个消长可以说是非常大。
跟中共建交的国家在建交公报里面,通常处理台湾问题有三种模式。第一种就是承认中共对台湾的主权,这个第一个颜色比较淡的承认模式。第二是模糊模式,什么叫模糊模式呢?就不说承认也不说不承认,说什么呢?说我注意到了,或者我尊重,或者我理解与尊重是这样的,那这个有相当多国家,像加拿大、英国都是这样的。最后一种就是根本不提,那通常是一些相对来讲比较小的国家。所以在全世界有196个国家,其中跟中共有邦交的大概173个,但并不是每一个国家都有在表态。在1970年以前的国家,很多地方都不表态的,包括像法国,包括像东欧或者是北欧的国家,早期的他就没有表态。不管怎么样,至少并不是所有的国家都承认中共对台湾的主权,这点最重要。
时间快到了,我们赶快。好,这都先过,就刚刚都讲过了,都讲过了。
在台湾内部在这个时候也做了一些改变,我们政府终止“动员戡乱时期”,然后废止“临时条款”。所谓“动员戡乱时期”,就是从民国三十七年,我们行宪之后很快的就冻结了很多条款,那个告一段落了。然后我们也废止了“临时条款”,而且很重要一点,我们不再把中共叫做“共匪”了,把他叫什么呢?把叫“中共”。
那个时候,我记得已经有人到大陆去旅游了,就是他们到这个到天津去观赏一场大陆跟南斯拉夫的球赛,大陆也是国家代表队,南斯拉夫也是国家代表队,打的非常激烈。台湾的旅客在那边看球,看着看着他们帮大陆队加油了,他加入他喊,你知道他喊“共匪加油”,台面一排人都回头,“你怎么叫我们共匪呢?”“说你们不是共匪是谁呢?”很有意思,那个时候也有人在路上看到公安找路找不到的,问的时候,“共匪先生说路怎么走”,这下差点被抓到派出所去。
所以那个时候有一点这样的混乱。那么我们到金门看看那个部队,我跟郝柏村先生就去看,本来已经是一个叫做“超匪甚匪”的标语。我很好奇,我问那个郑主任,你这个要不要改?他要他很容易改成“超敌,敌胜”。所以那个时候也是一个很大的改变,我们不叫他“叛乱集团”了,但叫他什么呢?我那时候当陆委会的副主委常常出来要说明,我说我们知道他不是什么了,但是我们不知道他是什么了。那有的媒体就说“马副主委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说这确实是我们在这些问题上所碰到了这个不容易定位的问题。等等,我们才慢慢来说明。
然后“宪法增修条文”,这是中华民国历来修宪最大的一次,也是第,应该是第六次。然后再来这个,他主要是把台湾跟大陆,在我们宪法上,一个是“台湾地区”,一个是“大陆地区”。我们并且定了《台湾人民与大陆人民关系条例》作为一个处理的方式。
这很重要,这涉及到“九二共识”。那一年8月1号在总统府开“国统会”的委员会议,通过了关于“一个中国”含义的决议文,换成什么叫做“一个中国”。 它的意思就是说,海峡两岸都坚持“一个中国”原则,但所赋予的含义有所不同,就这样而已。那这个东西后来就变成“九二共识”的原始的版本。
那个时候过去之后,我们开会讨论,刚才在香港不欢而散,各自回家,回家之后,台湾又发了一个fax到大陆说“这样子,我们再提3个建议”,就是说其中有一个就是说“双方又发一个中国原则,但是对他的含义呢各自不同,可以以口头的方式各自表达”。所以第二天他们就来函说通过了,接受了。他还说怎么说呢?他说“充分尊重并接受”,因为有这个东西就算是共识。然后第二天的报纸就下标题,有的时候是“各说各话”,有一个报社就说他这个是“一中各表”。
九二共识的由来与意义
大家好,我们今天来谈谈“九二共识”这个敏感而重要的话题。大家看看这个过程就会明白,当初我们刚开始与大陆进行互动时,大陆方面认为,我们不能只处理一些琐碎的事务性议题,对于“一个中国”这个议题,应该要进行讨论。为了这件事,李登辉“总统”特别在一九九二年八月一日召开了“国家统一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讨论的主题就是“一个中国”原则。
会议讨论的结果,形成了一段大约三四百字的决议,其中最关键的第一句话是:海峡两岸都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但对其赋予的含义有所不同。决议中也讨论了台湾方面的看法,以及各方的意见。
同年十月底,海峡两岸的海协会与海基会在香港会面。我方提出了五个方案,对方也提出了五个方案,但最终没有一个方案是双方都能接受的,于是各自返回。之后,我方又通过传真和新闻稿的方式,提出了三个方案,其中一个就是后来的“九二共识”:海峡两岸都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但对其赋予的含义,双方同意以口头声明的方式各自表达。
对方在十一月十六日来函表示,他们充分尊重与接受我方的提议。我方当然觉得很好,因为这是我们提出来的,他们同意尊重与接受,这很好。于是,双方达成了共识,但当时还不叫“九二共识”。第二天,台北的主要报纸报道说这是“各自表述”,也有报纸说是“一个中国,各自表述”。后来,“一中各表”就逐渐成为主流的说法。
“一中各表”的内涵与影响
一九九二年八月一日上午九点的那次会议,主持人是李登辉“总统”。与会者包括当时的“副总统”李元簇、郝柏村、高玉树、刘松藩等人,以及当时的“总统府秘书长”丁懋时,还有我也在场。大家达成了这样的共识很不容易,可能有人认为这有点模糊,所以有人称之为“a massive piece of ambiguity”,即“模糊的大集合”。
两岸关系非常敏感。我之前提到过,我们修改了“宪法”,可以不再称呼对方为“叛乱集团”,但又没有一个可以取代的用语。后来,我在很多场合说明,我们把对方当作是“大陆的统治当局”。因为根据我们的“宪法”,“大陆”还是我们“宪法”上的固有疆域,我们不可能在我们的固有疆域上又出现一个“政府”或者“国家”,这是我们不能接受的。可是,大陆事实上在统治十三亿人,我们不能视而不见。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承认有一个“统治当局”在那里。同样地,大陆看待台湾也是如此。
这就是为什么去年十一月七日,我与习近平先生会面时,双方都不称“国名”,也不称“官衔”,而是互称“先生”,大家都感到很开心。而且,关于这件事的讨论,只用了一分钟就通过了。不然,我称呼他什么呢?我要称呼他“习主席”、“习总书记”,他是“马总统”?那怎么办?
但是,大家想想看,新加坡的报纸或者所有亚洲的报纸都会写“Presidents of Taiwan and China meet”(台湾与中国的“总统”会面)。所以,这中间需要有一些空间。我们这种情况,是全世界有史以来从未出现过的。
我对此也感慨良多。大家都读过罗贯中写的《三国演义》,对不对?开篇第一句话是什么?“话说天下大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对不对?这表明,书中的故事,其实有一个历史的逻辑在里面。可是,大家注意到没有?我们研究中国三千多年的历史,其中大约70%的时间是统一的,30%的时间是分裂的,比如像宋、辽、金、南北朝等时期。但是,不论是分裂还是统一,不论是从统一走向分裂,还是从分裂走向统一,几乎都要打一仗,从来没有和平过的。
我认为,我们现在最重要的努力,就是不管将来如何处理,都要以和平为最高价值。这也是为什么我一再强调,台海和平、东海和平、南海和平,一定要走和平的道路,因为和平才能真正带来繁荣。
九二共识对台湾的意义
“九二共识”对台湾非常有利,因为它具有弹性,我们不必按照大陆的解释方式。大陆认为“一个中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而我们认为是“中华民国”。“马习会”之后的民调显示,如果“九二共识”的意思是“各自表述”,同时“一个中国”就是“中华民国”的话,61%的民众表示赞成。因为“一个中国”是指“中华民国”,大陆当然不会赞成,但他们要怎么表述,我们也不反对。
我还在与习近平先生会面时特别强调,我说:“习先生,在我们这边,不会‘一中乱表’,不会表述成‘两个中国’、‘一中一台’或者‘台湾独立’,因为这是‘中华民国宪法’所不允许的。”我一个字一个字地在他面前讲,观察他的表情,他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反应。
之所以当着他的面讲这些,是因为这是闭门会议,他们希望在闭门会议中谈。如果在开放的会议中讲,他们也可能会提“一国两制”,气氛就会变得很僵。
等到记者会时,这些内容全部都公开了。不仅公开了,而且在十一月七日之后的十一月九日(星期一),“立法院”开议时,我们的“陆委会”就把当天闭门会议的逐字稿全部公开了。美国方面都吓了一跳,说我们怎么这么透明。我认为,这没什么好不透明的,这非常重要。
而且,经过这次之后,大家有了共识,这是我们共同的基础,双方有了互信。还有一件很有趣的事,就是在筹备会议时,我们的同仁与大陆方面会谈,当时已经快到十月底了,后来决定十一月七日举行会面。然后,双方突然间都提醒对方要通知美国。最后,我们都在十一月五日同一天通知了美方。美方人员感到很惊讶,说我们竟然在同一天通知。这让大家都觉得,我们三方息息相关,在这种情况下,保持透明是最好的办法。我们没有在背后搞什么花样,我们谈的就是这么多。
我想,这样双方有了互信之后,很多事情就好处理了。我们之所以能够在过去八年中,两岸关系达到六十六年来最好的状态,美国人告诉我们,台湾与美国的关系也是“best ever”(有史以来最好)。这其中的道理就是开诚布公,不必偷偷摸摸,也不必勾心斗角,有话直说。
“九二共识”并非是我马英九个人想出来的,也不是国民党的,而是李登辉“总统”核定的一个原则。我们把它变成“九二共识”这个文字送到大陆,是大陆方面充分尊重与接受的结果,而不是他们强迫我们接受的。这是我们提出来的,这一点很重要。
光华寮案
下面是一个很特殊的例子,在场的法律系同学请举手。好,请放下。这个案子涉及日本京都的一栋五层楼建筑,建于一九三七年。一九五二年时,因为日本还在盟军的管理之下,我们有派代表去,我们的代表团就买下了这栋楼,作为台湾留学生的宿舍,名为“光华寮”,位于京都。
后来,在中国大陆与日本建交后,住在里面的一些左派学生要求把这栋房子转移给中国大陆。我们当时表示反对,我们的“钱复大使”就告到了法院。
京都地方法院审理了两个问题:第一,台湾是否有诉讼的权利?日本已经不承认台湾了,台湾还有没有诉讼的权利?第二,如果有,这栋房子该归谁?
对于第一个问题,京都地方法院认为台湾应该有诉讼的权利。因为虽然日本承认了中国大陆,但是台湾的“政府”还在有效地统治台湾,所以台湾应该有这个权利。但是,对于房子归谁的问题,他们认为要归给中国大陆,因为日本已经承认了中国大陆。
案件上诉到大阪高等裁判所,也就是大阪高等法院。法官名叫高田(Asada Kanichi),我认为这个人很有意思。他的观点是:第一,台湾有权利诉讼;第二,房子应该归给台湾。为什么呢?他说,虽然中国大陆在大陆上推翻了当时的“中华民国政府”,但是中国大陆对于“中华民国”的继承是不完全的继承(incomplete succession)。
大家知道,在革命的时候,会发生所谓的“国家继承”。就像我们推翻满清,“国父”孙中山在辛亥革命成功后,为什么不立即回国呢?他当时在外面游历,到处跟人讲,我们会尊重条约,尊重贷款,只有都尊重了,人家才会承认我们。大家明白我的意思吗?如果你什么都不要,谁会理你?
举个例子,一九一七年苏联革命成功,他们说他们建立的“政府”跟沙皇是不一样的,所以沙皇签订的所有条约,他们这个新的“国家”都不承认。这一搞,谁还跟他们打交道呢?所以,苏联一九一七年建立,一直到一九三三年,美国才承认。美国承认苏联后,也是解决了他们之间的债务问题。苏联把所有的美国公司都没收了,这让人家怎么打交道呢?
所以,大家不要小看,“国父”当年到处奔走非常重要。我们不是说革命成功,一九一二年建“国”,人家就都承认我们了,没有。美国过了一年多才承认,他要确定一下,你现在还还不还债。那个时候,我们发行了“湖广铁路债券”,“湖广铁路”就是“平汉铁路”,我们把债券卖到国外。这些都很重要。
所以,日本对我们这个案子的判决,我非常佩服。没想到,中国大陆方面对此非常紧张,想尽办法要改变。可是,日本毕竟是一个司法独立的国家,所以案件上诉到最高法院,一共拖了二十多年,一直到二零零七年才判决。判决结果是发回大阪高等裁判所和京都地方裁判所重审。
这个案件到现在还没有定论。那个时候,有人建议说,不如把房子买下来算了,不要再打官司了。可是,他们真的觉得很为难。但是,日本方面提出的“不完全的继承”这个观念,我认为非常好,因为它非常务实,没有偏袒任何一方。这个观念对于将来处理类似问题会有很大的帮助。我从这个案子中得到了很多启发。
台湾的“总统”直选
“总统”直选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关键点。台湾人民通过自己的意志,选出自己的领导人,现在已经举行过六次了。所以,一般公认“中华民国”是一个完全的“民主国家”。
在美国纽约有一个机构叫做“自由之家”(Freedom House),他们评定各国“国家”自由的情况,分为三种:自由的、部分自由的和不自由的。“中华民国”大概从评定开始就是“部分自由”,我一直很注意他们的用语。后来,一步一步地,等到我们解除“戒严”后,还没有完全变成“自由”。一直到我们“总统”选举完成后,我们才变成了“自由国家”。到现在为止,已经有十八年了吧,都是“自由国家”。我们跟其他像日本等国家一样,都处于同一地位,非常不容易。
李登辉的“两国论”
再来就是我们以前的“总统”李登辉提出的“两国论”。在我们修改“宪法”后,李登辉“总统”接受“德国之声”的访问时说,我们“修宪”后,已经不再把中国大陆看成是一个“叛乱组织”,因为也不把它看成是一个“地方政府”,所以双方的关系应该是属于一种特殊的“国与国”的关系。
他宣布的时候,“外交部长”钱复不知道,“陆委会主委”苏起不知道,他的“新闻局长”程建人、“外交部长”胡志强,他们之前都不知道。所以,消息出来后,大家都不知道怎么回应。苏起还在国外开会,跑回来后被一大堆记者追问,他不知道怎么讲,他事前都不知道,所以造成了一个很大的风波。
不过,这个问题也跟我们的定位有关。我们跟大陆其实在“宪法”里面已经有定位了。根据“宪法增修条文”,我们制定了《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换句话说,我们“宪法”的领域还是包括中国大陆,但是我们不可能在大陆行使统治权。因此,大陆有它的统治权,我们是把“主权”跟“治权”分开来。
这也是德国人在处理两德关系时采用的方法。在一九七二年,两德签订了一个《基础关系条约》(Grundlagenvertrag),其中有一个条文规定,他们彼此都已经承认彼此的领土,都用了“territory”(领土)这个词,但是还没有承认“主权”(Souveränität)。所以,他们把“主权”跟“治权”分开来。同时,“治权”方面,他们用了一个自己创造的新词,叫做“统治高权”(Hoheitsgewalt)。通过这种方式来解决问题,也确实解决了问题。然后,他们用这样的关系,稳固了双方的关系。
台湾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
我们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之前,它不叫世界贸易组织,叫做“关税暨贸易总协定”(General Agreement on Tariffs and Trade, GATT)。我们其实在一九五零年已经是创始会员,但那个时候我们失去了大陆,大陆沿海的关税我们不可能负责了,所以我们就退出了。
一九六六年,我们觉得有必要推动贸易,所以我们就以观察员的身份加入。可是,我们还没有准备好要加入时,又失去了联合国代表权,我们就退出了。
到了一九九零年,我们再次申请加入,这次用了一个很特殊的名字,叫做“TKPM”,也就是“Taiwan, Penghu, Kinmen and Matsu separate customs territory”(台澎金马个别关税领域)。为什么这么复杂?因为世界贸易组织不是以“国家”为单位,而是以“关税领域”为单位。所以,你收多少关税,你就代表那个关税领域。我们以“台澎金马”的名义加入,他们也没话说。
但是,这个名称实在太长。后来,我们成为观察员后,他们说我们用短一点的名称好不好?于是,我们就用了“中华台北”(Chinese Taipei),这是简称。“中华台北”这个用语在国际场合非常重要。
后来,出现了一个纠纷。中国大陆说他们要先进去,要比我们先。我们说,这看谁的申请手续快,就谁先进去。我们进去的时候,其他国家问了我们大约两百个问题。多不多呢?不多,因为他们问了中国大陆一千六百个问题。因为双方的制度不一样,外贸体制(foreign trade regime)不一样,所以中国大陆花的时间当然比我们久。他们一九八六年就申请了,可是我们到一九九零年申请的时候,他们并没有比我们快。他们坚持要先进去,我们不明白为什么这么坚持,因为谁准备好了谁就进去。
最后,中国大陆在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十一日加入,我们是二零零二年一月一日加入。这对我们来讲非常重要,因为我们是一个主要的贸易“国家”。而世界贸易组织有一个机制是我们最需要的:任何两个“国家”谈判的关税减让,自动适用于各国,你不必去谈,这叫做“自动的最惠国条款”。这个机制对我们非常有利。
我们运气不好,刚进去就碰到了“多哈回合谈判”,非常不顺利。大家不搞多边谈判,又回到双边谈判,一搞双边谈判,就是我们最吃亏的,因为我们双边关系只有二十二个“国家”。这是我们现在招商上面临的很大问题。可是,不管怎么样,我们能够加入GATT或者WTO,是非常重要的一步。
“入联”与“返联”公投
最后,在我第一次竞选“总统”的那一年,也就是二零零八年,当时的“政府”提出了两个“公投”。一个是要“台湾加入联合国”,另一个是“中华民国重返联合国”,一个是“入联”,一个是“返联”。
两者有什么差别呢?“入联”是以“台湾”的名义。可是,“台湾”还不是一个“国家”的名称,所以如果要以“台湾”的名义进去,势必要把自己视为一个独立的新的“国家”,并且以新会员的身份入会。至于“返联”,就是我们原来失去的是联合国的代表权,我们现在要恢复我们的联合国代表权。
这两个申请都不可能被接受。提案还没提出,在国内就已经因为没有得到50%的票数而被否决了。我看到最近好像民进党有人说要再来一次,这要特别小心。因为,当他们提出“入联”案的时候,美国很清楚地认为这是挑衅。因为要以一个新“国家”的方式加入,不可能通过。大家都知道,新会员入会要经过安全理事会的推荐,这当然没有可能。
不管怎么样,我们现在的策略是不急着进入联合国本身,而是先进入它的专门机构(specialized agencies),比如像世界卫生组织(WHO)、国际民航组织(ICAO),或者像世界贸易组织(WTO)这些功能性的机构。还有很多,比如气象、电信等等。这些机构对我们来讲有实际的好处,加入之后能够真正发挥功能。
不要讲别的,十几年前发生SARS的时候,大家都知道吧?我当时是台北市长,我在办公室住了四十二天没回家,每天都在处理这件事。等到四十二天满了,我打电话给我太太说我要回来了,结果我太太的反应是什么?“你回来干嘛?”我说事情办完了,她说还没完呢。以前有人说“匈奴未灭,何以家为”,我太太的意思是说“SARS未灭,何以家归”。这表明SARS对我们的冲击非常大。
世界卫生组织有没有帮忙呢?有,他们在西太平洋的分部派人来,我还亲自跟他谈了。我去年还特别颁发一个勋章给他,他对我们提供了非常大的帮助。所以,并不是说世界卫生组织不帮忙,只是我们没办法取得第一手的资讯。
特别是,台湾的医疗很强,我们的公共卫生也很强。大家知道,我们去那边很受欢迎,我们去报告我们如何减少吸烟、如何减重。我们有一年减了一千多吨的肥肉,真是不容易,我也贡献了两公斤。
所以,大家可以想象,我们在公共卫生方面的表现是很好的,我们的健保也是全球排名前几名的。我们去的话,对双方都有好处。我们要找到这种合作的基础,加入就比较容易。如果急着要“攻坚”,要进入联合国大会,我觉得现在来讲恐怕有点好高骛远。
好,我们剩下的时间,我来问大家几个问题。
问答环节
问题一:
在国际法上,郑成功在一六六二年打败荷兰人,可不可以视为台湾历史上纳入中国明朝版图的开始?
(回答)
有同学认为应该算,理由是郑成功当时是以明朝的延平郡王自居,他认为自己是明朝朝廷的主要支柱。他拿下台湾后,明朝还没有灭亡,台湾当然应该是明朝的一部分。
也有同学认为不算,理由是郑成功是在他们战败后,才到台湾来“反清复明”。所以,他驱逐荷兰人时,明朝实际上在中国大陆已经不存在了,所以不能算是纳入中国明朝的版图。
还有同学认为,郑成功虽然打败了荷兰人,但他还是持续占据台湾。他在政治理念上承认明朝,而明朝曾经实际统治过中国大陆,所以可以认为台湾是大陆明朝版图的一部分。
(进一步讨论)
刚才那位认为“不算”的同学,如果郑成功统治下的台湾不算是中国的一部分,那算什么呢?他有没有成立新的“国家”?
(回答)
那位同学认为,当时可能不能说郑成功统治下的台湾是明朝的一部分,因为他是明朝的延平郡王,等于是明朝的诸侯。皇帝也姓朱,所以皇帝称他为“朱成功”。他打败荷兰人后,奉行明朝的正朔,用永历年号。但他如果不是明朝的一部分,当时又算什么呢?因为他也没有宣布独立。
这位同学进一步解释说,他认为那时候整个明朝的大版图已经不在了,所以不能说郑成功统治下的台湾是明朝的一部分。虽然郑成功是明朝的,但明朝在其他地方都没有了,只有台湾。但这是全中国只剩下这一家了。
(总结)
这个讨论其实很有意思。当然,虽然跟现在没什么关系,但我之所以关心这个题目,是因为那时候在研究钓鱼台问题。钓鱼台到底是在明朝还是清朝纳入版图的呢?有人说,如果连台湾都没有纳入版图,钓鱼台怎么可能在明朝就纳入版图呢?所以我们才来研究这个问题。
后来发现,关键在于,第一,郑成功当时实际上统治这个地方,整个格局像一个“政府”,像一个“国家”,有军队、有教育、有收税,什么都有,不能说不是一个“王国”。第二,他本身又是明朝的诸侯延平王,所以,说他代表明朝,应该不能说太过分,因为他有这个条件、有这个资格,他也没有另外成立一个新的“国家”。在这种情况下,说他是明朝的一部分,应该不是一个很过分的说法。
当然,也有不同的看法。在那个时代(一六六二年),威斯特伐利亚条约刚刚签订,还没有普及到东方来。不过,这个议题,有些人赞成,有些人有不同的看法,我提出来供大家参考。
问题二:
《马关条约》算不算不平等条约?
(背景说明)
《马关条约》中,我们割让了台湾、澎湖,赔偿了军费。本来要付两千万两白银,后来又加了两千万两,用于赔偿辽东。因为德国、法国、俄国干涉,他们不愿意日本拿到辽东,我们又赔了他们三千万两白银,所以耗费很大。
请问,这样的一个条约,算不算我们一般观念里的“不平等条约”?
在《马关条约》签订的那个年代,还没有像后来一九二八年的《巴黎非战公约》。《巴黎非战公约》是由法国的外交部长和美国的国务卿两个人(Kellogg-Briand Pact)发起的,规定以后不可以用战争作为政策推动的手段。但是,《马关条约》签订时,还没有这个东西。
《巴黎非战公约》的理念有点曲高和寡,很崇高。后来虽然通过了,但实际上执行得很少。你看从那时到现在,哪有一个战争不是为了执行政策的?不过,确实比以前要少,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慢慢开始减少了用武力解决争端。
所以,在我们读“三民主义”的时候,谈到“不平等条约”,当然包括《马关条约》。但是,签了怎么办呢?又不能说不要就不要了。要废除的话,还是要从头来过。在“国父”孙中山看来,除了革命,没有别的路,否则不可能解决这个问题。
问题三:
如果没有“九一八事变”,没有日本侵略“伪满洲国”,当时的国民政府会不会想要收复台湾?
(回答)
有同学认为应该还是会有收复台湾的念头。就像之前提到的,“天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这其中有历史的含义。如果是“国家”的一部分,终究会有有识之士提出来要把它收回。至于怎么收回、何时收回,就要看各地人民的意见和时机了。
(补充说明)
这个问题,我自己也一直在想。不过,我后来看到“国父”孙中山早年的演说,他常常提到台湾是“失地”,失去了的土地,但他并没有很强烈地主张要收回。一直到“九一八事变”发生的第二年,蒋中正先生的日记里开始提到,他说总理(孙中山)是要收复台湾的,开始发展出“恢复高台,巩固中华”的理念。
但是,当时大家都知道,日本第一步要掌握东北,然后建立“伪满洲国”,实际上是日本在控制,只是一个傀儡。日本还不满足,马上对华北也有兴趣了。所以,后来在日本投降的时候,在美军“密苏里号”军舰上,代表军方的是陆军参谋长梅津美治郎。梅津美治郎当初在华北跟我们的何应钦签订了《何梅协定》,内容就是在华北不可以有任何反日活动。
所以,日本的第一步是东北,第二步就是华北。这就是为什么这个问题跟当初蒋中正先生决定要抗日有很大的关系。那时候,战争不是说完全不能避免,但他知道,如果这样被日本蚕食下去,迟早要打一仗,还不如早一点做准备。
我自己的答案是,即使没有“九一八事变”,国民政府还是会有收复台湾的想法,但可能不会像“九一八事变”后那么强烈。东北一失守,整个全国的民心都变了。包括像胡适之他们,原本都不太主张打仗,因为打不赢,但不打的话更糟糕。
去年,英国牛津大学有一位教授叫做Rana Mitter,他写了一本畅销书,叫做《Forgotten Ally》(被遗忘的盟友),副标题是“中国的第二次世界大战,1937-1945”。这本书主要是讲我们抗战八年。其中,序言有一段,很多人看了都掉泪了。他说,这场战争是在一个完全没有胜算的情况下进行的艰苦的浴血战斗。中国坚持不妥协、不投降,让所有外国记者和外交官的眼镜都跌破了,他们最后竟然能够坚持到底。他说,就因为中国坚持,牵制了80万全球最精锐的日军,使他们无法投入太平洋战场。后来,在欧战和太平洋战场上能够节节获胜,跟中国坚持不退、缠斗的结果有很大的关系。
很多老一辈的人,包括写《巨流河》的齐邦媛,看了都会掉泪,真的是还我们公道。在那个时候,讲实话,打了那么多仗,我们差不多都是输的,死的人也是日本的好几倍。我们最厉害的就是不投降。
所以,我刚才讲到,蒋中正先生当时一定是因为这样的关系,觉得即使一直忍让、退让,最终也没有路可退,不如打一仗。但是,这场战争的代价真的是很大。
问题四:
在开罗会议上,除了蒋中正“委员长”以外,谁对光复台湾的贡献最大?
(答案)
是王宠惠。
(补充说明)
王宠惠个子小小的,但非常聪明,才智很高。他到美国念法律,然后又到德国进修。他在德国的时候,就把《德国民法》翻译成了英文。我在哈佛念书的时候,常常在书库里逛,看到《德国民法》的英译本,一看是王宠惠翻译的,觉得很有光荣感。我翻了翻,旁边有没有别人翻译的,后来五十年都没有人翻译,就是他翻译的那个版本。
王宠惠做过“外交部长”,做过“总理”,后来当蒋中正先生的“秘书长”。他的贡献在哪里呢?起草《开罗宣言》的是罗斯福的幕僚,其中有提到,日本要把侵占中国的领土归还“中华民国”,包括“东四省”、台湾跟澎湖。
当时,英国的“外交部次长”贾德干(Alexander Cadogan)反对,他说所有的日本占领地都要归还,不必特别挑明是中国的东北、台湾和澎湖,这样不一致。王宠惠当时在场,就跟他讲,一定要这样才行。他说,你们不了解,“九一八事变”后,东北被占领,很多人产生了误会,如果我们不这样做,绝对无法交代。
两个人吵翻了天,没办法得出结论。最后,靠的是美国的代表,他是美国驻苏联大使哈里曼(Averell Harriman)。他来打圆场,最后接受了我们的主张。所以,王宠惠在这个地方,可以说是贡献最大的一点,否则的话,《开罗宣言》就不会讲得那么清楚。
(关于《开罗宣言》的措辞)
《开罗宣言》的英文中说,“the territories Japan has stolen from the Chinese”(日本从中国窃取的领土),必须归还“中华民国”(shall be restored to the Republic of China)。在外交文书中,很少看到用“stolen”(窃取)这么强烈的字眼。
有同学认为,这表现出起草《开罗宣言》的国家对日本这种做法的态度是不赞许的,以及他们是站在正义的一方。所以,出现了“stolen”这样强烈的用语。
这位同学讲得很好。“珍珠港事件”是发生在一九四一年十二月七日,把美国人激怒了。而且,大家知道,十二月七日日本开始进攻,他们大概十一点多就开始攻击了,就美国时间而言。但是,日本驻美国的大使还没有把宣战书送到国务院,等到送到国务院时,已经晚了两个小时。当时的国务卿赫尔(Cordell Hull)接到宣战书时说,全世界怎么有这样不文明的“国家”?这等于是先偷袭,然后再宣战。
所以,那个时候美方的民情非常高涨。
顺便提一下,日本似乎有“偷袭”的传统。在我们跟法国打仗的“中法战争”中,法国将领孤拔(Amédée Courbet)把我们的整个南洋舰队都歼灭了,就在马尾港外面。他也是偷袭。他偷袭的时候,旁边有一条小船,上面有一个日本人叫做东乡平八郎,后来这个人成为日本海军的“战神”。他在观察法国人怎么偷袭。等到“甲午战争”的时候,他也是偷袭我们的北洋舰队。在“日俄战争”的时候,东乡平八郎是日本的“战神”,把整个俄国的舰队打败了。然后,你看“珍珠港事件”,也是偷袭。所以,这也许有一点传承。
当然,“兵不厌诈”,没有人规定不可以偷袭。不过,总是要先宣战,不能不宣而战。不管怎么样,我想这位同学讲的,大致上反映出当时的情绪。
问题五:
我们在抗战胜利后,接收了台湾。民国三十四年十月二十五日那天,我们后来定为“光复节”。接收后,就把台湾列为我们的一个省。然后,在第二年,也就是民国三十五年一月十二日,“行政院”宣布,台湾、澎湖的人的“国籍”通通恢复为“中华民国国籍”,并且从前一年,也就是民国三十四年十月二十五日开始,回溯到十月二十五日生效。
有人说,这样做不对,两国交战,打完仗后要签一个条约,才能够从事其他许多“主权”行为,包括恢复当地人的“国籍”,包括把当地列入你的“国家”,成为你的一部分,这些都不能够随便就这样做的。
大家有没有听过这样的说法?有人说,我们是根据麦克阿瑟将军以盟军最高统帅的身份发布的“第一号命令”去接收的,他没有说我们可以把它当做我们的一个省。
(背景说明与回答)
要回答这个问题,先看一下,从民国三十四年十月二十五日,一直到后来我们签订《中日和约》(民国四十一年四月二十八日),这中间我们做了哪些事情?
(展示列表)
在这段时间内,我们所从事的“主权”行为包括:
- 恢复台湾为“中华民国”的一个省。
- 恢复台澎居民的“中华民国国籍”,并且回溯到前一年的十月二十五日生效。
- 选举“制宪国民大会”的台湾代表十七人,其中包括一些老前辈。
- 实施“中华民国宪法”。
- 实施征兵、征税。
- 实施“戒严”。
- 实施《台湾省各县市实施地方自治纲要》,开始县市长民选。
- 开始推动土地改革。
(总结)
每一项都是“主权”行为,不是“主权国家”不能做的。假设我们这些都不做,要等到民国四十一年四月二十八日签订了《中日和约》才来做,根本来不及了。而且,在那个时候,《开罗宣言》已经说了,日本要把台湾归还给“中华民国”,日本的投降书里面也写了。我们觉得这当然是足够的,那个时候美国也支持我们。我们其实认为没有问题,我们在这边行使“主权”。
结果,为什么后来有问题呢?主要的原因就是“韩战”爆发后,美国突然说“台湾地位未定”。为什么美国这样说呢?美国说的目的是希望,如果他们需要介入战争的话,不会被人家认为是介入别“国”的“内战”。他们保留了一个介入的空间,这是美国很重要的一个战略考量。
所以,那个时候,为什么叶公超(George Yeh)?他一定知道这个原因,他就说,你们派人来协助,我们很感谢,但是你说“台湾地位未定”,对不起,我们看法跟你们不一样。只能用这种方式,这也很可怜,不然我们怎么说呢?
但是,这个主张主要是美国的战略考量。等到美国跟我们签订《中美共同防御条约》的时候,已经承认了台湾是我们的领土。只不过,虽然这边说承认了,他们的国务卿杜勒斯(John Foster Dulles)又说,“台湾”的地位其实还是未定的。所以,差不多有将近二十二年的时间是处于这种状态。
一直到一九七二年,美国跟中国大陆签订《上海公报》的时候,差不多尘埃落定了,但是还没有讲死。你看现在美国国会通过的“六项保证”,还有一个是说,对于“台湾”的地位问题,我们不采取立场。那我就要问,那你不采取立场,你原来的立场是什么呢?他们恐怕自己都不记得了。
不过,我想美国主要的用意是保留一点可以介入的空间。但是,对我们来讲,这现在已经不构成任何困扰了。我们已经统治了七十年了,超过七十年了。所以,基本上来讲,应该是很清楚,台湾是“中华民国”的领土。
有人说,《开罗宣言》不是一个条约,它只是一个新闻公报(press communiqué)。没有错,它是一个新闻公报,但是三个“国家”的元首,尤其是当时最重要的三个“国家”都同时发布,你不能说他们没有拘束力。同时,《开罗宣言》已经被《波茨坦公告》吸收,成为它的第八条。而《波茨坦公告》是日本天皇在投降的时候公开表示接受的。所以,实际上是连在一起的。日本的投降书当然是条约,有拘束力,这点应该也没有问题。
今天来做这个演讲,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还有人在讲“台湾地位未定”。我看到陈水扁“总统”都公开表示,他不接受“台湾地位未定”的说法。因为当“总统”的人,怎么会让自己的“领土”未定呢?不会有这种人。讲这个部分,就是借这个机会说明一下。